上帝在播撒仇恨吗?
耶和华上帝吩咐摩西:“人若彼此争斗,伤害有孕的妇人,甚至坠胎,随后却无别害,那伤害她的总要按妇人的丈夫所要的,照审判官所断的受罚。若有别害,就要以命偿命,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,以手还手,以脚还脚,以烙还烙,以伤还伤,以打还打。”(出21:22-25)
当读到这段经文的后半部分时,似乎有种感觉,上帝在指示人报仇雪恨。其实,这是一种错觉,上帝的意思非但不是要人们去报仇雪恨,反而充分显示了他的公义与公平,不去偏袒任何人。
对于受伤害者而言,得到相应的补偿,是理所当然的,伤人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也是无可厚非的,但尺度必须把握的恰到好处。
或许是因为受某些不良思想的影响,听到“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”时,就以为是要让对方无休止的付出代价,直到置于死地,但这并不是上帝的心意。
上帝的意思是:假如别人用眼睛瞪了我们,我们的最大限度也只能是用眼睛瞪他,而不能用手抽他;假如别人用手打了我们,我们也只能用手打他,而不能用脚踹他……总之,别人伤害了我们,他当付出的代价,只需与我们所受的伤害程度等同即可,而无需超过我们因他所受的损失,我们也没有理由过多的向他索取。
在新约中,主耶稣又将此提升到了更高的层面,他说:“你们听见有话说:‘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’只是我告诉你们:不要与恶人作对。有人打你的右脸,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;有人想要告你,要拿你的里衣,连外衣也由他拿去;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;有求你的,就给他;有向你借贷的,不可推辞。”(太5:38-42)
可见,主耶稣要求我们,不但不要寻求相应的补偿,还要给予最大的让步。对此,或许大家会觉得这是傻子的想法和行为,显然不是。我们听听保罗的教导,就会明白其中的深意,保罗说:“亲爱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宁可让步,听凭主怒(或作‘让人发怒’)。因为经上记着:‘主说,伸冤在我,我必报应。’所以,‘你的仇敌若饿了,就给他吃;若渴了,就给他喝。因为你这样行,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。’”(罗12:19-20)
我们既然相信主掌管一切,就没有必要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,而应该等候上帝来成就一切,并且以最大的爱来解决彼此间一切的伤害和仇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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