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几天,我在手机里收到一条交警关于我骑电动车违规的通知。通知要我接受罚款处理。50元钱不是大问题。问题是处理程序很复杂——申请,审批,提交信息,再审批,合格后交款。我一看到这条信息,沮丧、害怕,烦恼一齐向我袭来。由于我不熟悉程序,与相关部门“往来”几个回合,历时五天,事情才搞定。
这回我违的是“闯红灯”规。我在思想这件事时,有二个细节令我诧异:
首先,骑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一般是不罚款的。据相关人士人说,闯红灯是违规,但,如果处理所有的违规,难度很大。因此,一般不处理。交警部门对此持“佯装”的态度,反正闯红灯不出事,皆大欢喜;出事了,当事人按规定处理,交警方面上肯定是没有责任的。我就奇了怪了,一天下来,能拍到骑电动车闯红灯的案例数以十万计,我也不是第一次闯红灯啊,为什么唯独这次我被“盯”上了呢?
其次,我收到交警通知的时间,距离“案发”那天,将近一个月。也就是说,交警好像可以“随时”调取案例,处罚违规者。
这么多人违规闯红灯,我自己也基本不守这个规矩,这回我被交警“盯”上,我有什么可说的呢?没有。我难道去找交警部门,据“理”力争说:“为什么那么多人闯红灯你不处理,就处理我?”或者说:“我好几次闯红灯,你都没处理,凭什么这次要处理?”
这事过后不久,我想到圣经里记载的一件事:
有一次,保罗在公会前申诉说:“我在神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,直到今日。”大祭司亚拿尼亚就吩咐旁边站着的人打他的嘴。保罗对他说:“你这粉饰的墙,神要打你!……”
站在旁边的人说:“你竟敢骂神的大祭司!”保罗说:“我不晓得他是大祭司。经上记着说:‘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。’”
尽管保罗是一位伟大的圣徒,却不是完全人。在不公平的审判下,他抑制不住内心的愤怒,骂了大祭司(“你这粉饰的墙”),而且谎称“我不晓得他是大祭司。”
戏剧性地,大祭司亚拿尼亚不久便在耶路撒冷街头遇刺身亡。
保罗谎称他不晓得亚拿尼亚是大祭司,并出言:“神要打你!”
大祭司被神击杀,不是因为保罗撒谎,所以神“奖赏”他,成就他带“血气”的心愿——“神要打你!”,而是因为神爱保罗,所以,神“调取”大祭司“本该死”的“证据”(参看路13:1-5),在保罗受“不公平审判”这件事上,替保罗“伸冤……报应。”(罗12:19)
神爱保罗——神使用的是“爱”的天秤。圣经说:“你不要害怕!因为我救赎了你。我曾提你的名召你,你是属我的。”(赛43:1)
神击杀大祭司杀亚拿尼亚——神使用的是“公义”的天秤。圣经说:“罪的工价乃是死;”(罗6:23)
